
許多人一聽到「扣稅」,腦中浮現的多半是投資、公司報稅、房地產買賣,卻鮮少有人想到「室內裝潢」竟然也能和節稅扯上關係!其實,不論是自用住宅、出租物件,甚至公司營運空間,裝潢支出都可能與稅務扣除或折舊有關。
凡符合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》第十三點之二:「取得房屋後,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、改良或修繕費。」,在申報售屋所得時,有機會最高可抵扣30萬元的稅金!
【計算方式】

物件成交金額-取得成本-相關支出-土地漲價總數=所得額(課稅基礎)
舉例:
當時購買物件花費900萬,後賣出成交價為1200萬,相關支出加上土地漲價總數為100萬:
1200-900-100=200
【哪些裝潢工程包含在內呢?】

「不能移動、拆解走的」都算在內。
*泥作、木作、水電、防水工程
*天花板及地板裝修
*隔間調整
不算在內的項目:
*系統櫃
*空調
*軟裝家具
*家電
*木地板
等等可移動的裝潢都不算!
【如果說發票不幸弄丟了呢?】

如當初裝潢施工的發票遺失,或購買附贈裝潢的案件時,建商沒有提供裝潢費用單據。
在無相關文件可佐證時,還是有機會抵稅的!
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》第二十六點:「費用無查得資料者,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,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。」
除了裝潢施工的費用,以下費用也算是「買賣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」。
*仲介服務、代書費
*搬運、清潔費
*契稅
(02)2609-8886
新北市林口區忠孝路308巷20號
(三井OUTLET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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